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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Levitic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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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

  
 
誦讀 利未記 第6章 (感謝好牧人網站提供和合本聖經誦讀)
6:1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6:2 「若有人犯罪,干犯耶和華,在鄰舍交付他的物上,或是在交易上行了詭詐,或是搶奪人的財物,或是欺壓鄰舍,
6:3 或是在撿了遺失的物上行了詭詐,說謊起誓,在這一切的事上犯了甚麼罪;
6:4 他既犯了罪,有了過犯,就要歸還他所搶奪的,或是因欺壓所得的,或是人交付他的,或是人遺失他所撿的物,
6:5 或是他因甚麼物起了假誓,就要如數歸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要交還本主。
6:6 也要照你所估定的價,把贖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牽到耶和華面前,給祭司為贖愆祭。
6:7 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他無論行了甚麼事,使他有了罪,都必蒙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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