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帝El, Elohim」
El在舊約裡出現超過兩百次,此名是單數型,表達「能力,統治,掌管」
之意,在原文主要是表明神與祂所造的萬物有天淵之別,排除了「泛神
論」的錯謬。
Elohim在舊約出現超過兩千五百次,此名是複數型,表達「威嚴,豐盛,
偉大,完美,神性一切的集其大成」之意,主要表明神是創造主,供應受
造物一切所需。
2. 「耶和華Yahweh」
Yahweh此名是聖經中最重要,且最具啟示性的名字,在聖經中出現共六千
八百餘次。向摩西所給的「天火」的異象表達「耶和華」此聖名的意義 ,
(出3:1-17, 6:2-8) :
(1)神是超越的Transcendent,獨立自存的,獨一真神 (天火是自有的,不
需燃料)
(2)神是臨在的Immanent(天火與荊棘同在)
(3)神是施恩拯救的神Redeemer (天火保存了荊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