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次我們講了使命對象的二方面
· 第一方面, 向神:敬拜讚美
· 第二方面: 對聖徒:培育訓練
· 第三方面: 對世人:見證基督. 這方面是我們這次所講的, 有二個要點.
· 第一點: 真理的見證
1. 教會要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 (路24:47-48;徒1:8), 教會要作主基督的見證
2. 教會對世人的任務,是為基督與救恩作見證;即使遭到逼迫,也要至死忠心對萬民見證福音。 (太10:17-20; 約15:26-27, 16:8; 徒5:32)
· 第二點: 生命的見證
教會向世人作見證,不只是在言語上,也必須在行為上。(腓2:14-16)
- 結論:神要藉著教會彰顯基督福音的奧秘。 基督不只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也是“被天使看見,被傳于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裡”。(弗3:3-11; 提前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