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mark and Share   
 
以賽亞書系列 (2.4)
 
 點擊收聽  .
 

朱樂平長老
[賽5:23 - 27 ]
11/13/2007


今日講題: 因罪而來的懲罰
 
* 第二十三節說到醉酒的審判官, 因受賄賂而失去公平, 稱犯法的人為無罪, 奪去無罪之人的義(就是權利), 使他成為罪.
 
* 第二十四節說到神對上面六節所說的罪的懲處, 因他們厭棄神的訓誨, 藐視神的言語(啟示)
 
* 二十五節到三十節敘說神施行懲罰的手段.
 
* 二十五節指用天災及戰爭.
 

* 第二十六節到三十節是指假手外來的侵略者: 二十六節指敵人來自各方各處; 二十七節描述來敵的士氣高昂.

 


相關訊息
以賽亞書系列 (2.3)
以賽亞書系列 (2.2)
以賽亞書系列 (2.1)
以賽亞書系列(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