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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言系列(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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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木樵弟兄, 楊東川牧師
9/8/2012


·         信息綱要:

·         6:20-24節智慧師指出只要將父母的誡命法則常記心中,就是抵擋引誘的最好方法。23節說神的誡命如同燈光照在我們人生坎坷彎曲的道路上,使我們能看清道路,步步為營,免得遭災禍。光也是啟明與教育的象徵,黑暗是無知與沒有法制的象徵。

·         26節指出為了滿足娼妓無止盡的要求,可以使人床頭金盡 ,只剩一塊餅,若是遇到了有夫之婦,則有可能還因此而喪失生命。

·         27節懷里 揣火:在希伯來文中有一語雙關的意思,影射26節中懷抱有夫之婦猶如懷抱一堆火其結局是非常危險的。

·         29-35節形容人若因為飢餓而偷竊,人雖不鄙視他,但他仍要為他的行為付出巨大的代價。而與婦人行淫,他將受盡凌辱,恥辱也將一生與他同行,甚至會喪失生命。

·         7章智慧師提醒大家不走上淫亂之路,並告誡大家要防備淫亂之事 。

·         2節“保守眼中的瞳人”用以形容神對我們的慈愛與眷顧(申32:10)。“繫在你的指頭上”傳統上指頭與神的誡命是不可分的,意思是不可忘記神的誡命(申6:4-6)。

·         14節“平安祭在我這裡”是描述妓女以吃平安祭為名引誘少年人。平安祭是保證人與神之間的關係(利7:11-21,撒上9:11-13)。

·         10-23節描述淫婦引誘人的技倆,大都是在夜晚黑暗時先以巧言引誘,再以肉體勾引,頻拋媚眼,使當事人無法抗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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