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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歷表寫法之三
11/1/2006


履歷表一般分為幾個大項目:

1. 開頭放自己姓名及聯絡資料: 電話, 電子郵箱, 及住址
2. 接下來可放找工作的摘要(Summary)或目標(Objective)
3. 再來即為最重要的部分: 工作經驗, 可按時間順序或按工作機能方式來架構
4. 別忘了學歷也是重要的一部分, 若是畢業時間不久或工作經驗不夠, 學歷也可置於工作經驗之前.

最後可將前面沒有提到的特殊才能(Additional Skills)和其他技術列出, 例如會說寫流利中文這項優點便可置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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