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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概論(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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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津牧師
[太3﹕17,28﹕19-20;創15﹕6;羅3﹕10-18,23-24]
10/22/2007


教會的信息 – 因信稱義
 

·         主耶穌的大使命,吩咐門徒作兩件事:傳揚福音,建立教會:(太28:19),「道成肉身」和「因信稱義」可以說是兩個「中心的真理」,前者的主動者是神,後者卻是因人回應神,信耶穌而被神稱義。

 

·         「信」的意義﹕
    1.「相信」 的意思,不是憑眼見(來11:1),
    2.相信神的話(來11:3),「道」也是神的話,所以主耶穌也是宇宙的基本,諸世界是藉著祂造成的(太3:17),相信這話的人,就以神的為可信的, 神一定悅納他的信心。
    3.信就是接待,接納。(約1:12)。

 

·         「稱義」的意思﹕
    1.「義」是屬神的(林後5:21),透過基督,神把義分給人。
    2.人是罪人,但因信得著救恩,被稱作義人,身份因此改換。(羅3:23-24)
    3.只有義人才能與主聯繫,稱義的意思就是重新建立人與神的關係。

 

·         「因信稱義」的真理包括有意六大要點:神的義(羅8:1-4)人的義(羅3:10-18,23)律法的義(羅10:4)行為稱義(羅9:30-32, 4:1-5)得救之道(羅10:9)新的生命(羅5:1-5, 10-11)

   

·         「因信稱義」是極偉大的真理,因著主耶穌,神把祂的義加在我們身上,稱我們罪人為義人,與神和好,這是白白的恩典,從此,新的生命是為主而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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