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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福音五戒(1/5)

范学德
9/24/2006


自信主後,在传福音的过程中,几经挫折,几经失败。反省自己的过失,故有 “五戒”引以为鉴戒。

一戒自我中心,只是自己滔滔不绝地讲,却没有认真地听别人讲话。

刚信主後,传福音的热情很高,见到熟人就跟他们传福音,讲圣经,谈耶稣。不管别人爱听不爱听,有没有时间听,我都要讲,要辩论。即使人家厌烦,反感,也不在乎,反以为那是他们心里顽固。这样,不仅引起了别人对自己的反感,更使他们对福音也厌恶了,使他们更加远离了上帝。

这样传福音,其实是以自我为中心的:我讲,你听;你讲,我不听。本来我们传福音首先要听上帝的声音,其次听朋友们的声音,最后才是自己的。但我却本末倒置了,听到的大多是自己的声音。潘霍华说,“在团契中,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所负的第一个义务,就是在于听他人的意见......当我们听弟兄们的话语时,我们正是作上帝的工。基督徒们,尤其是牧师们,往往以为在与他人相处的时候,他们非要贡献什麽不可,并认为那是自己对别人所能做的唯一的服务。他们忘了静听的义务,比口讲的义务更重要。”(《团契生活》)同理,在传福音中,我们对朋友们所负的第一个义务,也是听他人讲话,有声无声的话语。如果只是我讲你听,你讲我不听,那麽,我们讲的话就渐渐没有人听了。由于没有仔细听不同人的不同声音,所以,我们讲来讲去,都是我要讲的信息,不知道别人心里想的是什麽,他们的需要是什麽,摸不著别人的痛痒。只讲不听,不是方法的不当,而是态度上的毛病——骄傲。我们刚刚听了一点,就觉得听懂了,不耐烦了,其实不懂;别人讲自己的故事,我们觉得不新鲜,似乎自己也经历过,其实,即使我们经历相似,但它对你我的影响也不尽相同,因为我们彼此不同。我们最大的骄傲,是自觉不自觉的认为,我们向你传的是上帝的福音,是对你有好处,因此,你应该听。这样,就把自己置于高人一等的位置上了。有多少人愿买这份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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