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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後到哪裡去? (3)

陳俊偉(台福總會議長)



[台福傳播協會─傳揚雜誌]


幾乎所有的宗教,對天堂、地獄、陰間、樂園都懷有極高的興趣,原因不外乎這幾個「地方」關乎人死後的去處,也間接影響到今生的一切。一般的人都會為著將來打算,而對於死後的去處,更不敢有所疏忽。有的宗教甚至高舉天堂到一個地步,其信徒可以為得天堂的賞賜而做出許多不可思議的事。在基督教歷史裡,也有類似的情形,信徒為了追求天堂而放棄人間的一切。

至於「天堂」像甚麼樣子,則是各說各話,沒有一定的說法。不但民間宗教對「天堂」有許多揣測,基督教也不例外。猶太人則相信天堂分成好幾個等級,就好像不同等級的旅館,又好像美國的社區有好區和壞區的分別;每個人在天堂的住處,是根據他在地上的表現來決定的。也有人認為不但通往天堂的道路有許多不同的階段,連天堂本身也在不斷發展和進步之中。另有人(如早期教父俄利根)認為,信徒死後先到樂園接受訓練,之後才逐漸進入不同層次的天堂(Heavens)。

聖經所描述的「天堂」到底怎麼一回事?和民間宗教對「天堂」的瞭解是否相同?如果我們詳細查考聖經,會發現一件驚人的事,就是全本和合本的中文聖經,從創世記到啟示錄,只有兩個地方說到「天堂」這個字,就是在希伯來書九24以及彼得前書三22。如果「天堂」這個「地方」這麼重要,為甚麼聖經只有兩處說到它呢?

在這裡我們面臨一個翻譯的問題,就是譯為「天堂」(Heaven)的這個字,在希伯來文(v`m~yim)和希臘文(ouranos)裡並不一定指「天堂」,在不同的情形之下,可以譯為「天」、「天空」、「高處」等,其複數型態(Heavens)也是如此,可譯為「天」、「諸天」、「至高之處」等。

    但是,「天」不但是神的居所,「天」也是各樣靈界活物活動的空間,是天使也是撒旦活動的空間(參,伯一6;亞三1),是善惡爭戰的所在(啟十二7-12),那些「天界邪惡的屬靈勢力」(或作「天上的邪靈」─新譯本)是信徒抵擋的對象(弗六12,NIV直譯),這些邪靈(NIV經文註腳譯為,或作「天上的掌權者」)不能使信徒與神的愛隔絕(羅八38)。這就顯明一個事實,就是「天」的高超是地所不能及的,在天上的靈界的勢力不是活在地上的人,靠著自己的力量能夠勝過的。惟有藉著超越人間的勢力,也就是神的力量,才能勝過另外一種超越人間的勢力,也就是邪靈的勢力。這就是以弗所書六11-18節所要表達的「神所賜的全副軍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