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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弗所書(4.11)

朱樂平長老
11/16/2014


  • 4:31說:“一切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毀謗,并一切的惡毒,都當從你們中間除掉。”這裡的根源就在苦毒,是內心產生的怨恨,不知不覺暴露,是心靈深處發出的毒根。
  • 苦毒包括惱恨等,是一時受激動發出來的。惱恨是一種暴怒,是心裡已有的怨恨不滿之根,一有機會便會爆發。惱怒是深入的怨恨,外面也許不激動,但心裡的惱恨更厲害。嚷鬧是發出的大聲吵鬧。毀謗從苦毒中產生的中傷行為,不斷地在人背後講不好的事情。惡毒是裡面不好的意識,是外面不好行為的根源。這些行為都當除掉,是神的兒女不應有的。不去除便不能跟人相處。
  • 謊言、生氣、偷竊、污穢的言語和苦毒這五種罪在以賽亞書也提到。賽59:1-9說“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影響了跟神的關係,你的禱告神也不聽。要回復跟神的關係就要從心裡去除這些罪,靠著裡面的聖靈幫助把舊人的心情和行為都去除。
  • 4:32說的是去除罪以後應該有的行為:“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
  • 以恩慈相待,就是要溫和忠厚待人,不要尖刻、不肯吃虧;不要凡事總要佔便宜,連說話上也要佔一句便宜。存憐憫的心,就是要同情他人的情況和遭遇,把自己放在他人的地位設想,分享他人的高興和痛苦。彼此饒恕,就是一點都不記恨,“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太18:21-27裡耶穌說要饒恕弟兄“七十個七次”。
  • 除去心中苦毒這個最大的,其他的都容易了。(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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