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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弗所書系列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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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木樵,麥思嘉,曹慕詩
[弗5:1-21]
4/7/2007


今日講題: 活出棄舊更新的樣式 第二講

·        1-7節蒙神慈愛的兒女應效法神:保羅教導以弗所信徒不可行也不可提的污穢之事包括(1)行為上的淫亂,(2)言語上說淫詞,妄語,戲笑的話,(3)貪婪的心與無止境的慾望.保羅教導信徒行事為人要合聖徒的體統,總要說感謝的話,不要被人欺哄.

·        8-14節信徒行事為人應像光明的子女,結出光明的果子:保羅說神喜悅光明的事,黑暗中所做的事是可恥的,光可以把黑暗顯出來有責備的作用.保羅勸以弗所教會中掛名的信徒要從屬靈生命的沉睡中醒過來,成為真正光明的子女.

·        15-21節智慧人的行為:(1)要謹慎行事,不可受惡者欺騙,(2)要愛惜光陰,趁著我們在世的日子多做主工,(3)明白主的旨意並且有確實遵行主旨意的心,(4)被聖靈充滿,順服主,以建立教會,(5)要口唱心和的讚美主,(6)要時常感謝神,照主的真道行事,(7)要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真理,彼此謙卑共同建造教會.

·        主的旨意:完全奉獻,不效法世界,更新的心意.(12:1-2)
·        以弗所書中保羅說主的旨意是:神要我們行善(2:10),我們行事為人要與蒙召的恩相稱(4:1),不可像外邦人(4:17),要效法神(5:1-2),要像光明的子女(5:8),要謹慎行事(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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