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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與異端的分辨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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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道弟兄
[約一 3 : 4-5]
7/16/2006


今日講題: 脫離罪惡
• 如何活出新生命 ? 罪是一大問題.
• 罪的問題 : 違背律法即是罪. 人原是有罪的 (第3節), 不榮耀神 (羅馬書一章).
• 何為罪 ? 達不到神的標準, 例如: 不根據說明書, 操作即達不到標準.
• 神的標準 : 為神的律法、 神的公義. 人生要按神的律法、神的說明書, 一如汽車之機油與汽油不可互換使用.
• 耶穌之救贖 : 祂是真神, 也是真人. 因祂無罪, 才能贖罪.
• 為何犯罪 ? 因未曾看見祂, 沒有一次看見祂, 沒有繼續看見祂. 要定居在主裡, 活在神面前, 一如古時 的約瑟, 堅決不得罪神而不犯罪.
• 犯罪的危險 : 犯罪是屬魔鬼的 (第8節). 有神的生活, 不會習慣性犯罪, 不會濫用神的恩典. 神的兒子顯出來, 就是要廢去魔鬼的作為.
• 勝罪良方 : 活在神面前, 定居主裡, 就不犯罪. 耶和華的眼目遍查全地. 我們跟從主就要捨己, 過聖潔不犯罪的生活. 真正得救了, 就行神的義, 活出神的生命, 並竭力追求更多認識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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