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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同性戀泥沼-----轉載自舉目雜誌33期 (4)
11/20/2008


萬富翁、諾貝爾獎獲得者、宗教領袖,都不重要,主耶穌根本不會在意這些。主只會看我們是否活出了祂的樣式,是否背著十字架,天天跟著祂,是否在生活中活出了神的聖潔出來,是否用愛心去愛身邊的每一個人。

因為孤獨,那個晚上,我去了一個早已經不再去的同性戀聊天室。我跟裡面的人講主的福音、作見証,但沒有人聽。這時,有一個人說,要人陪他一起睡覺,只睡覺不做別的。我就和他約好,去了他那裡。

明知道主不喜悅我這樣,我還是去了,因為我真的感到很寂寞。當我和那個很漂亮的男孩躺在一起時,我情慾上的衝動非常微弱,我輕易就戰勝了。我感嘆主的大能,祂徹底把我改變了。

我們徹夜抱在一起睡覺,什麼都沒有做,第二天友好地分開了。跟我一樣,他也是由於孤獨,想找個人陪伴一下,聊聊天。儘管如此,聖靈提醒我要儆醒,遠離試探,因為即便我能夠勝過試探,別人不一定能。從此,我變得更加謹慎,寧可孤獨也不再那樣了。

在我和那個男孩同睡的時候,半夜裡,半睡半醒之間,我發覺自己開始向他歎息著講些什麼,大致的意思是讓他跟著我,一起走信仰之路。我講啊講啊,忽然在異象裡我看見一個女人在他身邊。這個女人臉色蒼白,我直覺她是魔鬼!她冷冷地對我說:你有你所屬的,但這個男孩是我的,誰也別想從我這裡把他奪過去。

第二天我回到家,想起來這件事情心裡不服氣。在QQ上遇到那個男孩時,我跟他打招呼。我們聊了一會兒,聊得蠻好。這時,我想趁機把福音傳給他。於是我問他:你有宗教信仰嗎?他沒有回答,然後,突然他的頭像就變黑了。我預感他把我踢到黑名單裡了。下了QQ之後,重新登陸,果然好友裡面已經沒有他了。

從這件事情我也瞭解到真實的屬靈爭戰。很多表面上看起來是個人自由意志所決定的東西,比如,大到吸毒、賣淫、同性戀等另類的生活方式,小到生活中某個小小的決定,背後卻往往有撒但的誘惑和驅使。正如聖經所言:“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以弗所書》6:12)

這件事也使我更加明白,必須緊緊依靠主耶穌基督,才能在這場爭戰中得勝。

喜歡女孩了

如今已是2008年了。自從離開自己的罪之後,我的性心理開始改變,我漸漸喜歡女孩子了。我不由得發自內心地感謝神的恩典。祂果真是信實的,只要你信靠祂,緊緊抓住祂的應許不放手,祂就必把你從罪中拯救出來。

正如主耶穌在《馬太福音》7:7-8所說:“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 以及在《約翰福音》8:31-36所說的:“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

我因信,得了自由!

作者目前在北京,從事通訊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