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爲這不應該是聖經的本意
4/16/2008
有許多弟兄姊妹都認爲基督徒的溫柔就是在別人用很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言行對你時,你依然要忍耐、溫柔,一切都讓神爲你定公理,那怎能上法院呢?正如羅12:17-21節中所言的。於是產生了很多不好的影響,許多非信徒認爲基督徒就是好欺負,就是懦弱的,就應是只沉默的羔羊。老師,我認爲這不應該是聖經的本意,但我又不知如何去解釋聖經中有關這方面的經文。老師,從您的經歷和認識中您的看法是怎樣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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