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生命的糧(十一)
7/2/2009


“我的肉真是可喫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喫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堶情A我也常在他�堶情C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喫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

~~約6:55-57

 

55節「真是可喫的,真是可喝的」指的是真食物、真飲料。也代表耶穌是真正滿足的來源;認識祂、相信祂讓人的心得到滿足。

 

前面54節說吃耶穌的肉、喝耶穌的血表示相信耶穌,現在56節又說「喫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堶情A我也常在他�堶情C」所以相信耶穌的人常在祂裡面,祂也常在信祂的人裡面。這裡的「常在」是「住」的意思,這個字在約翰福音裡共出現了40次,是約翰所強調的一種關係,表達基督與信徒之間持續而奧秘的交通,而且是靠著來往在信徒心中的聖靈而產生(參約14:15-20)

 

57節「永活的父」不僅是生命之源,也是差派聖子耶穌來到世間賜下生命之糧的那一位。耶穌能活著是因「永活的父」的緣故,也是因耶穌與天父保持著親密的關係。父是基督生命的泉源,基督照樣是我們生命的泉源。同樣的道理,「喫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吃耶穌的肉表示相信祂、常在祂裡面,耶穌也常在信祂的人裡面。約14:19「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代表相同的觀念,因為生命在基督裡面,耶穌基督是我們盼望的源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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織網的人    於2009-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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