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聖經明示:每一基督徒不可停止聚會,都要參加當地的教會,參與在基督裡的身體生活
· 教會生活的目的有三:敬拜事奉神,彼此勸勉造就,向世人傳福音作見證。(來10:25; 太18:15-20, 28:19-20; 加6:1)
· 不參加當地教會的基督徒,是違背神的命令,將自己放在靈命枯竭的危險景況裡;肢體若離開身體,結果必是支離破碎
· 教會生活的內容: 教會聚會要以神的話為中心,在神的靈裡敬拜;其內容不可或缺的要項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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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講主話是開墾播種 (提前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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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禱感恩是澆灌培育(弗5: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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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詩讚美是開花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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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享聖餐是慶祝豐收 (林前11:23-29)
· 任何地方的教會,若是在聚會時認真唱詩、禱告、講道、擘餅,必是主道興旺,靈裡活潑的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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