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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保羅弟兄 [來 9:28; 2:17; 7:25]
6/19/2006
1: 問: 基督是怎樣執行祭司的職份? 答: 耶穌一次將自己獻上給神, 流血在十字架上, 為了我們的罪向神獻上了挽回祭, 挽回了神的忿怒, 使我們得以與神和好. 耶穌並在天上父神的面前,永遠為我們祈求. 耶穌既是祭物,又是獻祭者, 更是祭司. 就耶穌基督的職份, 談到新舊二約的祭司體系, 並且做了比較, 提出不同在那裡. 引: 詩110:4 2: 我們不再需要舊約時代的獻祭方式, 因耶穌一次向神為我們罪人獻了挽回祭, 挽回了神對世人罪的憤怒, 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 3: 耶穌是無罪的,潔白無疵,來到世上是為了要除去世人的罪 (約1:29) 4: 耶穌為祭司, 是唯一的一位永遠長存的祭司. 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 耶穌除了做了祭物獻給神以外, 祂到天上在父神面前繼續不停的為世人祈求,做永遠的祭司職份.耶穌愛我們就愛到底. 5: 我們的眼目不要停留在伽略山, 更要向天上看,看到耶穌, 復活的主, 在天上為我們代禱, 使我們信靠神, 在主裡持守, 成長. 我們每一個人都是主心上的寶貝, 是主的冠冕和喜樂 6: 主耶穌那位大祭司, 永遠不停地在天上為我們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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