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論(1.04)

呂路加牧師
9/7/2009


講題:的真諦


一.前言:

新約關於的教導,乃是承接舊約發展成一特定的用法:強調信者與所信對象之間切身親密的真實信靠關係。
 

二.的層面

因此,含有兩方面的意義:

1)客觀事實層面,指信仰即所信的具體對像或內容;

2)主觀經歷層面,指信心即信者本身的委身投入。
 

三.的焦點

就是心眼注目看肉眼看不見的主,仰望為我們的''(原文直譯)創始成終的主耶穌。聖經所說的就是注目仰望基督。

 

四.的中心

基督乃是你我信仰與信心的中心,“並非來自理智的辯論或情感的經驗或教會的傳統。真正的是根據真理,所以才是確實的。而主的話就是真理。

 

五.信的關鍵

乃是透過聖經,在基督裡,對創造主救贖主神,在理智上真實認識、情感上熱誠皈依、意志上完全交託,所產生的生命關連生活方式

 

六.結論

神學乃是以信學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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