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勝系列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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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強牧師
6/12/2007


得勝者的事奉(權柄)--得勝系列 (5)

 

經文:可十三34

引言:神要選召一批得勝者,將來在天上與祂一同作王、管理國度,並且祂的僕人都要事奉祂(啟廿二3),因此「事奉神」是得勝者的目標。前面我們已經提到神要我們忠心—盡己所能的服事,這是指事奉的原則而言。

今天,我們繼續要講到得勝者事奉的內容是什麼?事奉所需要的恩賜和權柄為何?

一、權柄:把權柄交給僕人(上帝把工作分派給我們,祂也賜給我們作工所需的權柄!)

1.個人的權柄:(約一12)每個信耶穌的人都有這權柄,就是作神的兒女。

(1)傳福音:(太十一)耶穌打發十二門徒去傳福音,祂也賜他們權柄能趕污鬼,並醫治各樣的病症。

(2)醫病、趕鬼的權柄:

a.醫病:

•原因:除非是保羅的一根刺(林後十二7-9),否則要相信神能醫治。

•方法:認罪→按手抹油(以信心)禱告(雅五14-16

 

b.趕鬼:

•原因:拜偶像+淫亂+仇恨

•辨別:眼神兇光+力大無窮+身體扭曲+懼怕耶穌名字

•方法:潔淨(禁食)自己→奉主名趕鬼(唱有關寶血及十字架的詩歌)

      (認罪+往事的處理)—針對被趕鬼者   

2.團體的權柄:教會禱告的重要性

(1)神給教會有權柄(太十六18~19

(2)教會的權柄來源:兩三人同心合意禱告(太十八18~20

例證.紐約布魯克林教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