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命篇系列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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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強牧師
6/30/2007


罪的處理(一)-初信造就系列(9

 

引言:1.生命的成長-要除去一切攔阻生命長進的因素,其中第一個就是罪。

2.奉獻與罪的處理-因奉獻的結果,自然就要讓神清理潔淨,才能合主用。

•提後二21

•植物的成長:除雜草是必要的。   

一、罪的處理之重要性

1.對神:

•禱告不蒙垂聽:「我若心裡注重罪孽,主必不聽。」(詩六六18

•神同在的條件:林後六16∼七1

例證. 亞干犯罪是以色列人首次攻打艾城失敗之因(書七12

2.對魔鬼:

•可抵擋魔鬼:雅四7/8

3.對別人:

•可領人信主

•能得著你得罪的人

4.對自己:

•屬靈生命長進的影響因素:(詩卅二3,箴廿八13

•病得醫治:雅五16,林前十一30/32

•為神所用:事奉神的人要聖潔(提後二21

二、罪的定義

1.世人的觀念:

(1)法律-同性戀、婚前性行為(在某些歐美國家不是罪)

(2)道德-離婚(在中國古時與現代的不同)

2.原文:「射不中的」過與不及都是罪         

3.聖經:

•違背律法(約壹三4

•不義的是罪(約壹五17

•違背良心的行為(羅二15):外邦人無律法,神以其良心為憑。

4.聖經中神所憎惡的罪

(1)淫亂:(林前六16/19

•定義:凡不在婚姻內的性關係耶穌:「看見婦女動淫念即是淫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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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拜偶像:十誡的第一誡

(3)不順服神:「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悖逆的罪與行邪術的罪相等;頑梗的罪與拜虛神和偶像的罪相同。﹍」(撒上十五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