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徒訓練系列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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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強牧師
6/29/2007


教會論-門訓(一)

 

引言:教會論決定了一個教會的目標、方向。

 

一、甚麼是「教會」?

1.是一群神的子民:

•錯誤的觀念:一個禮拜堂。

•希臘文:「神所呼召的一群人,聚集在一起敬拜神。」

2.是基督的身體(林前十二13;十16/17):牧師是肢體的一部份。

3.聖靈的殿(林前三16):牧者與平信徒沒有分別。

路德:「人人皆祭司。」

→牧者與平信徒的不同是職份上的,非身份上的。

 

二、教會存在的目的

1.榮耀神:(弗一6,12,14;三21

2.使萬民作主門徒:大使命(太廿八18/20

•傳福音

•造就:「使…作門徒」

→教會最重要的使命,訓練信徒成為門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