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1.06)

沈保羅牧師
7/20/2010


(續前)“來跟從我罷”的第二個意思是要走主的路。很多人以為基督教有很多教義,但是真正的信徒不是接受教義,而是接受福音相信主。信主是起點,然後走一條新的路,天天走、天天追求。以耶穌基督是目標。

 

第三個意思是要接受耶穌的救恩,承認耶穌是救主,讓耶穌來主管安排人生。一方面是要順服祂,另一面信賴祂照管看顧人生。一位貧窮的寡婦在龍捲風來到之前跟兒子誠心禱告,龍捲風神奇地沒有毀壞她們的破屋,沒有造成傷害。主是體諒人、看顧人的。

 

“來跟從我罷”這句話第三個意思是主耶穌走的是十字架的路,跟從祂的人也要走背起自己十字架的路。這跟所謂的“成功福音”不一樣。走自己的道路進入滅亡,跟從主的路是真正的得著,是榮耀的路。

 

經文:約1:45-51

耶穌呼召的腓力向拿但業介紹耶穌。拿但業是個行為端正的人,但是對那撒勒人耶穌卻不以為然。行為稍好的人常常驕傲,常顯出自己的可憐、自己的虧欠。英國一位詩人雨天遇一基督徒,不肯給“卑賤的”讓路。基督徒就踩過水潭趟過去。人必須要看出、知道、承認自己是罪人。

 

神到一定的時間會用超然的方法讓拿但業那樣不肯接受主的人接受。耶穌說拿但業“心裡 是沒有詭詐的。”(1:47)因為祂早就知道他心裡在想什麼。耶穌用超然的方法改變了他,讓他意識到耶穌是神的兒子,以色列的王。一位驕傲的台大高材生行為很好,10年聽道不信。後來患了鼻癌才明白知識不能解救一切,10年來聽的道理都回來了,從此走上信仰的道路,至今蒙恩活在世上。

 

耶穌告訴拿但業“你們將要看天開了,神的使者上去 下來在人子身上。”神的門因著亞當犯罪而關閉,但得救回到神面前全憑人子主耶穌基督。基督徒來到基督面前時,可以跟祂禱告、交通、來往,讓神來指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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