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論(1.05)

呂路加牧師
9/11/2009


講題:啟示的領受與必須

一.前言:

啟示之意是顯明,揭示前所隱藏的之意,在神學上是指神將人前所未知的真理曉諭給人


二.啟示的領受:

1)領受啟示的人能瞭解明白所得的啟示,是因為聖靈在他們心中作見證。

2)只有靠聖靈,人才能明白領會神的啟示真理。聖靈在人心的光照指引,保證了人能正確領受神的啟示。

3)只有屬乎聖靈的人,才能藉著聖靈接受並相信神的啟示。


三.啟示的對象

1)謙卑單純如嬰孩的。
2)子所願意指示的。

 

四.啟示的必須

一定要有啟示,否則人不能存活,人生也沒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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