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 (3.03)

盧撒母耳牧師
10/7/2012


復興的希望(二)

彌賽亞的救贖就是重新建立以色列與上帝的關係。

30:22是立約的詞句,與以色列立約,以色列要做上帝的子民。上帝要以色列成為祂的子民,祂就有責任保護和供應他們的需要(11:4)。

「我要做他們的上帝,他們要做我的子民(31:33)。」是上帝最大的應許。

 

30:23~24審判之後是上帝的祝福

 

31:1~40復興與新約

v. 1~6上帝應許建立以色列民

v. 1百姓與上帝建立正確關係

      v. 2上帝賜下恩慈

      v. 3~4上帝愛以色列人(詩句)

      v.5~6以色列國恢復,榮耀歸於上帝

v. 7~14復興後的生活充滿喜樂

v. 7用歡樂、歡呼、傳揚和頌讚四個動詞來說明上帝所賜的喜樂。

      vv. 8~9剩餘的人歸回應許之地,全面性地復興。     

      vv. 10~11比喻上帝是牧者,顧念在外的以色列民。     

      v. 12「流歸耶和華施恩之地」河水倒流,回到錫安山,使地一切恢復。

      vv. 13~14描寫人間歡樂的生活

vv. 15~22前車之鑑

 

vv.23~26和諧喜樂的生活

            在應許之地,上帝賜福( 128:5)。

             v.24農夫指打工者,放羊的人指受僱的人,身分地位較低,卻能和主人一同住。

             vv.25~26彌賽亞裡的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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