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不喜歡我滅亡 (6) -- 誰能拯救我呢?

範學德
12/24/2006


 

     正是驕傲,使我羞於面對自己在靈性上的完全破產,一無所有,一無所是。

     我在信主之前的幾年中,讀聖經時,最難接受的就是《創世記》和《羅馬書》。但奇怪的是,每一次來找我學習《聖經》的人,總是要從學《創世記》開始,而一位美國朋友,則與我一句一句地研讀《羅馬書》。

    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上帝的。人人都偏離了正路,一同變成污穢。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注十六)。

  人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注十七)

   罪借著一個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所以死就臨到全人類,因爲人人都犯了罪。”(注十八)

     聖經中所指責的那些罪惡,哪一樣我沒有呢?無論是驕傲、狂妄、自私、貪心、邪情、惡欲、說謊、偷竊、不孝敬父母,還是嫉妒、爭競、詛咒他人、背後說人、自誇、背約、結黨等等。這些罪我都犯過。

    我在這罪惡的深淵中生活得已經太久了,我已經習慣了有罪的生活,甚至從其中而得到快樂。我即使有時要拋棄這樣的生活,但也沒有勇氣和力量去拋棄它們。我要拋棄的罪惡實在太多了,以至於我對於拋棄還是不拋棄它們都感覺無所謂了,人都一樣,這就是生活。

   不然,我又能怎麼樣呢?

     主啊,主,我得罪了你,我不配成爲你的兒女。我的罪孽深重,我怎麼能在你面前活著。但主你通過先知告訴我們:“主耶和華這樣宣告: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絕不喜悅惡人死亡,卻喜悅惡人離開他所行的,得以存活。”(注十九)主,感謝你如此的聖愛,感謝你爲了愛我、洗淨我的罪,竟然讓你的獨生子耶穌死在十字架上。

     主耶穌,十字架,那本來是該我去的地方,因爲我有罪,但你無罪,卻爲我而死。我犯了大罪,得罪了你,但你卻饒恕了我,赦免了我;我本來該承受由我的罪而來的一切懲罰,但你卻把它們擔在你肩上,舍命死在十字架。這就是恩典,奇異恩典。

   主!我終於明白了,你愛我,所以你不願意我滅亡。爲了洗淨我的罪,你承擔了我的罪;因我的不順服,你對天父絕對順服;看到我一直在流浪,你離開天家而流浪人間;主啊!爲了我生,你去死。

   主,你爲我舍命,從此,我知道什麼是愛了。

     一九九五年一月九日深夜,在聖靈的感動下,我終於知道自己是一個浪子,我得罪了人,更得罪了上帝。於是,我跪了下來,我在祈禱中向上帝呼救:慈愛的天父啊!我在罪惡的深淵向你求救:我求你赦免我的罪,賜給我新生命。在那個深夜,主拯救了我,我成爲他的兒女。

     從此後,我在上帝面前的禱告是:主耶穌啊,求你開恩伶憫我這個罪人!

  注釋:

  注一,注二,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 編,《現代漢語詞典》(修訂本),商務印書館,北京,1998年,第1682頁;第351頁。

  注三,李湜源重論中文《聖經》中‘罪’字的翻譯問題”,劉小楓 主編,《道與言——華夏文化與基督文化相遇》,上海三聯書店,上海,1995年,第1682頁;第643頁。

  注四,注十二,M J. Erickson 著,郭俊豪 李清義 譯,《基督教神學》(增訂本)卷二,中華福音神學院出版社,臺北,2002年,第161168頁;第227228頁。

  注五,注六,奧連 著,謝受靈 王敬軒 譯《基督教之信仰》,道聲出版社,香港,1999年再版,第268頁;第268頁。

  注七,注十,《聖經》(新譯本),《詩篇》第51首第39節,第130首第3節,天道書樓,1999年。

  注八,同上,《耶利米書》第17章第9節。

  注九,同上,《列王紀上》第8章第46節。

  注十三,轉引自劉小楓主編,《20世紀西方宗教哲學文選》(上),上海三聯書店 ,1991年,第459頁。

  注十四,範學德 著,《我爲什麼不願成爲基督徒》,校園書房出版社,臺北,1996年,第176178頁。

  注十五,同注七,《哥林多後書》,第5章第21節。

  注十六,注十七,注十八,同上,《羅馬書》,第3章第1012節;第3章第23節;第3章第1012節;第5章第12節。

  注十九,同上,《以西結書》,第33章第11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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