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奪去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安全網

by Sunita Sohrabji | Dec 9, 2020 | Covid-19 Chinese
12/11/2020



Clockwise from top left: Dr. Ravi Chandra, Distinguished Fellow, 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HaNhi L. Tran, Deputy District Attorney, Santa Clara County District Attorney’s Office; Fawn Jade Korr, Senior Staff Attorney, Bay Area Legal Aid; Johanna Thai Van Dat, Staff Attorney, Self Help Center, Santa Clara County’s Family Law Facilitator’s Office

特約編輯SUNITA SOHRABJI報導/Ethnic Media Services

少數族裔媒體服務中心(Ethnic Media Services)12月3日舉辦座談會,專家表示,家庭暴力案件最近急遽增加,因為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實施封鎖令,使受害人被困在家與施暴者共處,大部分的傳統安全網也因疫情關閉。

與會嘉賓表示,《新英格蘭醫學雜誌》(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一份最新報告指出,美國四分之一女性和十分之一男性,正在面對配偶或親密伴侶的虐待。

包括失業、住房不穩定在內的財務壓力,以及子女無法上學留在家中所增加的勞動負擔,都是造成家暴增加的原因。

專家表示,非裔和原住民女性因家暴失去生命的風險較大,非裔和西語裔民眾打電話報警的可能性較小,因為他們不信任執法人員。

由於受害者無法找到安全的地方報案,家暴熱線最近接到的電話變少,收容所不是關閉,就是滿額,無法接受新客戶。此外,自疫情爆發以來,許多法院和執法單位大幅縮減業務範圍。

舊金山精神科醫師,同時也是《正視亞裔美國人的憤怒》(Asian American Anger: It’s a Thing)一書作者詹卓(Ravi Chandra)表示,川普政府2019年將家暴定義大幅縮小為到只包括肢體攻擊,排除了心理和言語虐待。

詹卓還指出, 1994年,時任參議員拜登(Joe Biden)提出《反施暴女性法案》(Violence Against Women Act)獲得通過,使1994年到2010年的家暴事件大減六成,但法案每五年需要由國會重新批准一次,美國政府卻置其於不顧。

灣區法律援助(Bay Area Legal Aid)資深律師柯爾(Jade Korr)提到,執法和法律系統經常沒有盡到保護受害者的責任,尤其是少數族裔女性。她表示,法官和執法警員的論述,會因為倖存者的族裔而有所不同。

柯爾說:「誰是倖存者?要求保護的是白人女性?還是少數族裔女性?她是否會因為其文化背景,無法公開在法庭上面對一眾男性官員明確陳述受性虐的事實?還是她是一名可信度總是被嚴歷質疑的非裔女性?」柯爾還表示,對那些沒有代表律師的受害者而言,「這些都可能是無法逾越的障礙」。

柯爾說,由於執法單位對隱含偏見缺乏足夠的訓練,讓法院和執法系統難以保護倖存者。

柯爾說:「我認為,所有警員必須要因家暴倖存者的文化背景做出不同反應。」她指出,無證移民和新移民在提供受虐細節給警方時,會很不自在。

柯爾說,她大部分的當事人表示,在遇到施暴者違反臨時禁制令,或希望將施暴者趕出家中,打電話向警方報案時,感受不到警方的支持。

她說,當倖存者步入法庭時,必須要消除偏見。她說,上述問題並非因為新冠疫情才出現,而是一再發生的事實,真要幫助家暴倖存者,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問題。

12月4日的座談會請到聖他克拉拉縣副地方檢察長陳哈尼(HaNhi Tran,音譯)和聖他克拉拉縣家庭法律協助辦公室與自助中心律師戴泰文(Johanna Thai Van Dat,音譯)。

陳哈尼與戴泰文表示,矽谷所在的聖他克拉拉縣已大幅調整服務,因此,家暴受害者可以繼續獲得服務,不會有困難。聖他克拉拉縣已經嚴格限制今後可以進入法庭的人數,但受害者還是可以選擇透過視頻或電話出庭。

家暴維權人士擔心,在疫情期間,受害者無法逃過施暴者耳目,找到安全的地方透過視頻或電話參與庭訊。陳哈尼表示,在聖他克拉拉縣,受害者可以向地方檢察官辦公室的維權人士尋求協助,他們會為受害者預訂一間會議室,供受害者聽取法庭為她舉行的審判。

陳哈尼說,從警察接到受害者、鄰居或家人報案後趕到事發現場,刑事訴訟就已啟動。他說:「就算在居家避疫期間,受害者仍然可以向警方報案尋求協助,刑事法院也繼續在審理刑事案件,因為警局、檢察官辦公室和刑事法庭都屬於必要性服務,在疫情期間無需關閉。」

法院會發出禁止接觸禁制令,要求施暴者離開住家,直到案件開審為止,之後會發出和平接觸令給施暴者,他才可以返回家中,但不得再對受害者施以任何身體或言語暴力。

戴泰文解釋,如果是民事禁制令,警方無需介入,但這類禁制令仍然可以用在受虐的長者或成年子女身上,有效期到法院開庭為止。她補充,當局不會詢問受害的法律身份。

戴泰文說:「我要提醒民眾關於家暴可能造成的影響:目睹家暴長大的孩子經常成為犯罪者、施暴者或受害者本身,我們必須打破這種世代暴力的惡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