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可能成為第一批禁止因發型(如辮子和髒辮發型)進行種族歧視的州之一,此舉旨在挑戰職場長期以來的職業標准。
加州參議院周一以37票對0票通過了一項法案,該法案將更新該州的反歧視法,使“種族”一詞包括“曆史上與種族相關的特征”。
聯邦和州法律禁止基於宗教發型和頭飾的歧視。但是聯邦法院並沒有因為種族而更廣泛地擴大這些保護,因為發型是一種選擇,公司可以要求工人遵守某些標准作為就業條件。
洛杉磯民主黨參議員霍利·米切爾表示,該法案對於挑戰主導職業著裝規範的“以歐洲為中心的審美標准”是必要的。
他說:“即使非裔美國人不再被明確排除在工作場所之外,但黑人的特征和舉止仍然是不被接受的。”
米切爾說,這些審美政策經常對非裔美國人產生不成比例的影響,他們不得不在昂貴的產品上花很多錢來改變他們的頭發。
這種想法最近一次受到挑戰是在2010年,當時一名黑人婦女貞潔·瓊斯成功申請了阿拉巴馬州一家保險公司的工作。但是公司後來撤銷了這份工作,因為瓊斯留著髒辮,並拒絕摘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