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會消息與代禱

Prayer Team
[www.prayforchina.net]
11/10/2010


在2003年之前,辦理離婚需出示工作單位或居委會的書面證明,許多夫妻為保護隱私及避免被人指點,寧願維持名存實亡的「死婚姻」。現今中國結婚和離異手續已簡化,夫妻更輕易「好聚好散」!大多數的中國教會,現仍未能提供婚姻有難處家庭的專業幫助。求主記念此廹切且廣大的需要,興起成熟的基督徒夫婦,能幫助肢體學習良好婚姻與溝通的要點,教會領袖能在資源、專業輔導和訓練方面,有更多精良的裝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