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芬蘭:當孝敬父母

吳芬蘭
6/13/2006


當孝敬父母

十誡中的第五誡:當孝敬父母,好叫我們知道孝敬父母。舊約中最著名的約是「西乃之約」,也就是上帝和以色列百姓所立的約,頒約的是耶和華上帝,受約的是以色列百姓;這約猶太人稱為「十句話」。

出埃及記廿章2-17節所記載的,便是這叫做「十句話」的「十誡」(也記載在申命記五章6-21節),是上帝親自寫在兩塊石版上面;前四誡是神與人的關係,後六誡是人與人的關係。而「孝敬父母」正是放在人與人之關係中的最前面,可見它的重要性,因為除了上帝之外,在世界上沒有比孝敬父母的地位更偉大的了;俗話說得好:百善孝為先,哲學家伯拉圖也曾經說過:「在人類眾多禮節當中,孝敬父母僅次於敬拜神。」

孝經開宗明義就提到「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安身立命)。」由此可見古代對於「孝」的看法非常的宏觀,除了保護自己不受到傷害,還包括了品格的陶冶以及對於父母,甚至對於君王的事奉。

另外一方面,孝經紀孝行章也說:「孝子之事親也,居則致其敬,養則致其樂,病則致其憂,喪則致其哀,祭則致其嚴,五則備矣,然後能事親。」從這一段的說明當中,告訴我們身為子女的在每一個階段所當作的事。

倫語中提到,子由問孔子關於孝順的道理,孔子回答說:「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有能養,不敬何以別乎?」又說:「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可見在儒家思想中,對於孝的心態是用「敬」和「禮」。

「讀者文摘」有一篇文章叫「你孝順嗎?」是這個雜誌社在台灣、香港以及上海三地訪問了766人所做的一篇報導。問卷分兩部分,第一部份是問「孝順」的定義,例如供養、關心、服從父母是否等於孝順;第二部分是探討兒女和父母的實際相處情況,例如陪伴左右的時間、瞭解父母的程度等。

調查發現,台灣受訪者最瞭解父母的喜好,香港受訪者比較重視供養父母,上海受訪者則認為自己最孝順。有趣的是,上海受訪者對父母的瞭解、照顧和關心,顯然都不及台灣和香港的受訪者,卻覺得自己很孝順,給自己打的分數也是三地中最高的,有接近四成五給自己至少8分(滿分10分);台灣和香港的受訪者,只有三成左右給自己這樣的高分。值得一提的是,「認為服從父母就是孝順」的比率很低,台灣和上海是25%,香港更低,只有14%;而「認為向父母噓寒問暖就是孝順」的比率最高,台灣88%,香港92%,上海55%。這是否顯示一件事,現代人越來越不服從父母?

「孝順」在英文聖經裡,有時候是Honor(榮耀),Respect(尊敬),或Obey(順從、聽從);因此,孝順父母就是要使父母得榮耀,尊敬父母、以及聽從父母的話,這不也是「孝經」說的: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嗎!

聖經中,有不少孝敬父母或羞辱父母的記載,我們先來看看孝順父母例子:

從舊約「路得記」中,我們知道路得因著婆婆拿俄米而認識上帝,並且相信上帝;由於他孝敬婆婆,上帝就大大賜福她,使這一位原本是外邦女子的路得,成為大衛王的曾祖母,甚至她的名字被列在馬太福音第一章耶穌基督的家譜中。

還有以斯帖,因著孝敬扶養她長大的叔叔末底改,成為了王后之後,更由於聽從叔叔的話,解救了同胞免於滅族的命運。

再來看摩西,他願意聽從岳父葉忒羅的話,選派人才,委託責任,使百姓的紛爭和問題得以解決。

可見,孝敬父母有特別的祝福,就是「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叫我們知道要孝敬父母。

相關訊息
吳芬蘭:天天都是母親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