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 第六講
 
 哥林多前書 第六講  .
 
11/21/2004


有關教會的倫理(第五—六章)

  1. 有關處理淫亂及罪惡的倫理(五)
    1. 保羅對教會裡亂倫事件的態度(1-2)
    2. 保羅指示教會對此事應有的態度(3-5)
      1. 肢體不能置身事外,應當機立斷地處置
      2. 懲罰必須公義和恩典兼顧,給人悔改地機會
    3. 保羅說明教會應該這麼處置的理由(6-13)
      1. 為了保持神的教會聖潔(6-8)
      2. 界定聖徒相交的界限,就是聖潔(9-10)
      3. 審判教內的事,是信徒的責任。(11-13)

  2. 有關訴訟的倫理(六1-8)
    1. 保羅指責信徒彼此在外邦人面前興訟(1)
    2. 保羅的三個論證(2-10)
      1. 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2)
      2. 豈不知聖徒要審判天使(3-8)
        1. 聖徒要審判天使
        2. 今生的事怎可交給外邦人審理
        3. 教會的人豈無能力過問
        4. 不情願讓步、受欺是違背屬靈倫理的行為
      3. 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9-11)

  3. 有關信徒對待自己身體的倫理(六12-20)
    1. 聖徒在基督裡自由的宣言。(12)
    2. 聖徒的自由不是受肉體的支配,而是受基督復活能力的領導。(13-14)
    3. 這種自由,是受著三個原則支配的(15-20)
      1. 聖徒的身子就是基督的身體。
      2. 與主聯合便是與主成為一靈。
      3. 聖徒的身子是聖靈的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