禱告學 第八講

金華牧師


第八講

禱告的原則一—為了榮耀神(5)
言語要受操練和約束 (2)

  1. 神揀選話語受操練的人做禱告的守望這者。
    1. 根據賽六十二6說明。
      1. 神在聖城最高處的守望樓,設立守望者。為百姓禱告。
      2. 神對他們對的求就是,不要靜默。要先天下憂而憂。日日夜夜在城樓上禱告。
      3. 禱告求神不要歇了自己的工。意思就是以神的動工,取代人的努力。以依靠神,取代依靠人。
      4. 直到神的掌權,在地上可以變成可羨慕的。直到神使醜惡的人性變成美麗,使罪惡的人生,變為聖潔,使頑梗抗拒神的心靈,變為柔順。

    2. 這就是神國的降臨。這就是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這就是榮耀神的禱告。
      1. 我們要禱告到讓在天上應該有的教會,在地上變成祂的見證。讓我們自己,這個聖靈的殿,在地上可以成為可讚美的。



    禱告的原則二—奉主的名禱告(1)


    1. 引言
    2. 「奉主名禱告」的第一個意思﹕這是基督徒的特權。
      1. 「奉」某某之名的中文意思﹕
        1. 中文的意思比較注重授權的人。就是一個人是出於某某人的授權去作那件事。是因那個人的緣故才去作!
        2. 例﹕「和散那!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意即﹕只有基督的名,可以保證我們的禱告達到神前。
        3. 參考新約聖經的解釋﹕弗二18,及弗三12。

      2. 英文的意思﹕
        1. 就是’in Him’。在某某人裡面。
        2. 英文的意思叫注重奉基督的名禱告者的資格。
        3. 奉基督的名禱告的人,是在主裡。是屬於基督的人,有重生得救的經驗的人。

      3. 參考新約聖經的解釋﹕弗二章11-14。
      4. 只有信主、屬主的人才能「奉耶穌基督名」禱告或做事。
      5. 「奉主名禱告」是聖徒的權利,表明信徒承認和祂的國度,權柄,榮耀有關,也和祂的救恩有關係。

    3. 未信者向神禱告會蒙神垂聽嗎?
      1. 答案肯定與否,至少有賴下幾個真理做根據﹕
      2. 根據一﹕妄求者,不得所的真理。(雅四1-4。)
        1. 耶穌拒絕不信者的要求。只願向他們顯示神救恩的神蹟。例﹕路十一29-30;太十二38-39。
        2. 附帶談談求神蹟的危險
          1. 什麼是神蹟?
            1. 神蹟,原文意思為「奇跡」,英文叫做Miracle。中文聖經把他繙作神蹟,用意在說明聖經所指神蹟,多半時候是指神所行的超自然的奇跡。
            2. Morgan﹕奇蹟本身是一種靈方面的活動。許多的時候,魔鬼也以行叫人吃驚的奇蹟。
            3. 奇蹟本身,並不表示行奇蹟的靈一定是善的。它只是代表靈界的一種在我們意識不到的領域裡的行動。
            4. 定義﹕神所行超自然的奇跡叫做神蹟。鬼所行超自然的事,應叫做鬼蹟。

          2. 一般人人尋求奇蹟的目的—期望靈界的能力,幫助人滿足私慾。
          3. 神行神蹟的目的—要讓人得更高層次的祝福。
            1. 每一個行在物質範圍內的奇跡,都是低層次的奇跡。未必有屬靈價值。
            2. 屬靈的神蹟的結果,可讓人得更高層次的祝福。
            3. 神可以行低層次的神跡,如叫人病得醫治。目的還是為了藉此叫人尋求神最高層次的祝福。

          4. 禱告之所以是聖徒的權利。乃因只有屬神的人才直到祈求神更高層次的祝福,就是建立與神親密的關係。
          5. 一個錯誤的實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