禱告學 第十講

金華牧師


第十講

禱告的原則二—奉主的名禱告(3)

  1. 奉主名禱告的第三個意思﹕我們禱告是為了神,也是本於神。
    1. for Him。我們的禱告是為了耶穌名,為了祂的緣故
    2. 我們是為祂的名,作如是求。故我們在禱告時已決定,無論神的答案為何,我們都接受。
    3. 奉主名禱告,是向神降服,而不是要神妥協。不是抬出神的名,叫神不能推辭。
      1. 例,拉撒路復活之例。(約十一)
      2. 例﹕耶穌客西馬尼園禱告。(可十四32-36)

    4. 奉主名禱告,是服事神。是工作。很少人認為,禱告是工作,反而認為禱告是幫助完成自己工作的輔助工具。有時候,只有在需要的時候,才用。
      1. 理由﹕
        1. 若想與神維持一種有意義,和最好的關係,就必須付出代價。而只有禱告可把人帶到與神的關係帶到最高境界,達到人靈性的最高境界。
        2. 與屬靈的惡魔爭戰,有藉著基督得勝地力量才能戰勝。

  2. 奉主名禱告的第四個意思,就是我們靠著神得勝的名禱告。
    1. with Him。與耶穌同得勝。
    2. 撒旦攻擊我們的同時,他實際上是向神挑戰。
      1. 兩個聖經實例﹕
        1. 例﹕大衛應戰非利士人巨人哥利亞挑戰以色列軍隊之例(撒上十七36;45-48)。
        2. 例﹕希西家王的禱告。(賽三十七14-20)

    3. 按聖經歷史,神從不放過向祂挑戰的人。
      1. 我們奉主名禱告,正表示和神站在一邊。來面對邪惡黑暗勢力。
      2. 奉主名禱告,因知道神一定要得勝。奉主名禱告,就是運用向仇敵誇勝的權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