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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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東川牧師
3/22/2013


  • 19-20:29,19節與詩篇37相同,提醒世人要明白惡人的興旺是一時的過眼雲煙,所以不要心懷不平,或嫉妒惡人,我們當學習以寬大的心胸,倚靠耶和華神而行善,以神的信實為糧,以神為樂,因為惡人的結局是悲慘的,他們在生活中沒有盼望。
  • 21-22:30,與傳道書5:1-2,4,6,8:2-5節有效相同的勸誡,描述君王是神的代表,一位君王他若敬畏耶和華神,就不會壓迫人民,也勸誡世人不要與朝秦暮楚,反覆無常的人為伍,因為他們喜歡翻覆現有的秩序,隨時都可能遭受到從神或君王來的處罰。
  • 23節上半節提到23-34節是智慧師在箴言30則之外的補充,23節後半節提到在審判人的時候,不應看情面辦案,18:5,28:21有相同的教導,提醒人在法庭上審判時若不公不義,他的下場是悲慘的。
  • 24-25:17:15相同,智慧師指出在法庭上秉公審判的法官將得到從神來的祝福。
  • 26:指在法庭上誠實回答,並提供証據的人如同一個忠心的朋友。
  • 27:描述在成家立業之前,應有完善的準備,也可引申為做大事之前要先有完善的準備才能成事。
  • 28-29:這是禁止世人做假見證陷害人,也禁止世人報仇雪恨,就是對惡人也不可以如此行。
  • 30-34:重述6:10-11,有關懶惰人的光景,這段經文的教導包括1。眼目與心思要留心觀察懶惰人2。記取懶惰人的經驗3。仔細思想從懶惰人的經驗中記取教訓4。宣告懶惰最終會帶來貧窮與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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