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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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樂平長老
10/26/2014


  • 這一段經文是保羅在教導哥林多教會信徒關於婚姻的觀念之後,因著他看到哥林多教會有另一種錯誤的觀念而教導他們的,在當時的哥林多教會中有人認為成了基督徒之後就應該有所改變,因此他們追求外在的身份地位的改變,然而神所要我們有所改變的是我們內在生命的改變。因此保羅在此教導他們信徒的生活原則。(7:17,20,24)
  • 17節保羅指出信徒的生活原則就是要接受神所為信徒安排的任何環境與地位,並在神所安排的環境與地位上歡喜快樂的事奉神。“主所分給各人的”是指信徒蒙召時的身份,“神所召各人的”是指神的救恩。
  • 18-19節保羅在這裡以割禮為例來解釋這個原則,保羅明白的指出信徒蒙召不受是否行過割禮的影響(徒15:1-15,加3:1-3,5:1,)割禮是神與亞伯拉罕立約,是亞拉罕因信稱義的標記(創17:9-14),在新約時代,主耶穌基督已經成就了神的救恩,並從死裡復活,基督徒因信稱義,聖靈內住就是我們得救的標記(羅4:9-11),不受割禮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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