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人系列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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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銘輝牧師
[太6:22-23 ; 創13-19; 箴20:27; 詩17:14-15; 民13:25-14:10]
1/6/2008


今日講題: 眼光 第一講
 

·        裡面的光若黑暗了表示一個人與神的關係隔絕了,就看不見永恆的價值,他的靈是死的,他只會跟著世界走.一個人外在的表現是不可靠的,只有內心所想的才是真的(箴20:27

·        作決定時眼光的重要-聖經中的例子

1.    亞伯蘭與羅得(創13-19)-當亞伯蘭讓羅得先選地時,羅得所看到的是約旦河平原的豐富,他沒看到平原終點處所多瑪城的墮落,因為他與神沒有良好的關係,所以他的眼光只注重在屬世的價值上,表面上看羅得得到了最好的,但這一切在神滅所多瑪城時,羅得僅從傾覆中逃出,所有的財富都沒有了.亞伯蘭與神有良好的關係,他無論到何處都會築壇敬拜神,我們應當看重靈裡的福份,物質不能使我們的心得喜樂,所有的只是嘆息與傷痛,聖經教導我們應先求神的國與神的義,好叫我們在見主面的時候是豐豐富富,心滿意足的(詩17:14-15

2.    摩西的十二個探子(民13:25-14:10)-摩西派十二個探子去看迦南地,其中十個探子看到當地的人高大,就心生懼怕而報惡信,令以色列民哀傷,藐視神的帶領.其中只有約書亞與迦勒對神的應許充滿信心,相信神必與他們同在,所以最後所有的以色列民都在曠野飄流四十年,能夠進入迦南美地的只有約書亞與迦勒兩人而已.

·        當我們的眼光中沒有神的時候我們所看到的只有困難與痛苦,若我們眼光中有神,所看到的是神的同在,而充滿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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