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論(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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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路加牧師
1/9/2010


一.前言:“救贖啟示” 
     救贖啟示的架構是“聖約”,其媒介是“先知”。

二.聖約的啟示
     1.  在這“聖約”關係中,神向人施慈愛賜恩福,而人則以守約順服敬拜來回應。
     2.  “聖約”在救贖歷史中不同階段的彰顯,其進程如後:“首先的福音”,“挪亞之約”,“亞伯拉罕之約”,“摩西之約”,“大衛之約” ,“新約”。  這些“諸約” ( 羅馬書 9 : 4) ,都是以基督為中心的。

三.先知的啟示
    1.  救贖啟示是透過神所揀選的僕人“先知”所傳達與我們的
    2.  神使用“眾先知”連續不斷傳遞啟示信息,目的在於堅立他的救贖聖約,使他的 子民知曉他的聖名、屬性、旨意、作為,信靠他對現今與未來的定規安排,等候救主基督的來臨,即救恩的實現。

四.最終的啟示 
     神既在古時藉眾先知多次多方的啟示曉諭列祖,就在這末世藉著他兒子耶穌基督曉諭我們。神的啟示於今達到最高峰。

五.結論 
     聖經是最終的啟示。  在主耶穌再來之前,不會再有新的啟示。  今日教會所要持守表明的“生命之道”,就是這本最寶貴的聖經 — 救恩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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