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人關係系列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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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津牧師
[路24:13-35; 約1:1-2, 8:58]
3/19/2007


今日講題: 舊約中的主耶穌

·        許多人忽略舊約聖經,他們以為主耶穌只出現在新約之中,其實,這是個大錯誤;舊約是新約的預表,其中許多地方指向主耶穌。

·        舊約中主耶穌的存在

  1. 主耶穌向以馬忤斯路上的門徒顯現,講解聖經。『於是從 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可見主的記載早在舊約中。
  2.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就是主耶穌。主耶穌太初已存在。
  3.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主耶穌比亞伯拉罕更早。

Ÿ      舊約中耶和華神成了肉身的例子:『大哉,敬虔的奧秘,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裡!』(提前3:16) 此處的肉身顯現就是主耶穌,故此,『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14:9)。只有主耶穌把神表明出來。

1.     麥基洗德至高神的祭司,撒冷王。(14:17-20;來5:6)

2.     幔利橡樹的天使 (18)

3.     和雅各摔跤的天使 (32:22-32)

4.     耶和華軍隊的元帥 (5:13-15)

5.     耶和華的僕人(52:13 - 53:12)

6.     創造的工師 (8: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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