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人系列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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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銘輝牧師
[林後2-4; 林前1:2; 出19:4-6; 彼前 1:2, 13-16, 2:9; 太5:14-16]
1/12/2008


今日講題: 基督徒與聖徒 – 第二講
 

* 基督徒的行為表現(繼續)

  基督徒的能力(林後4:7-12)-這段經文提到我們顯出基督的香氣,是因為我們因信耶穌基督而有聖靈住在我們裡面,使我們能為主而活,為主而死,讓世人看到我們為主所擺上的一切,而使他們從罪中覺醒過來.又因為我們與世人不同而會受到逼迫,但因有神的同在並聽我們的禱告,使我們能以聖潔與良善的生活面對世人的逼迫,使他們能明白神的大能而在神的面前認罪悔改.主耶穌是真光,祂要我們成為世上的光,照亮這個世界使世人看到神的榮美.(太5:14-16

 

* 聖徒(林前1:2): 聖徒 – 聖潔的子民 - 在聖經中的記載 (19:4-6,彼前 2:9)

 

* 聖徒是因信耶穌基督,以耶穌基督為主的一群人,神看為聖而被稱為聖徒,目的是要顯出神的榮美,所以聖徒之名並不是因善行而有的,聖徒必須結出聖潔的果子好與所蒙的恩相稱

 

* 聖徒要有聖潔的行為,因為神是聖潔的,所以我們也要聖潔,然而靠著我們自己是不可能達到的,唯有靠著聖靈的幫助使我們心裡聖潔.(彼前1:213-16)如何實現聖潔的生活:

1. 常常默想神的話: 神的話是我們路上的光,腳前的燈,使我們有警醒的心(66:5)

2. 倚靠耶穌基督: 使我們可以勝過死亡而不被定罪(7:18-8:4)

3. 倚靠聖靈: 使我們的禱告到達神的面前(羅8:26-28).

4. 神幫助我們: 在我們心中掌管一切,在祂的引導下成為裡外一致的聖徒.(羅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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