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論系列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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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路加牧師
[賽14:24-27; 太6:26-30; 徒20:27; 羅8:28-30; 弗1:11,1:3-14, 3:9-11; 雅1:17]
7/22/2007


今日講題:  認識神的旨意

·    我們的神是主權的神,祂隨自己的旨意計畫,按祂旨意所預定的,行作萬事(賽14:24-27)。

·    神從無始的永遠,按祂至智至聖的旨意,毫無改變地預定一切要成之事 (8:28-30)

·  「神的旨意」的本質

1.    「神的旨意」就其本質而言是合一的。是一完美全備的計畫(弗1:11;徒20:27

2.   另一方面來說,在歷史中逐步實施,是有連續階段性的,「神的旨意」也可說是眾多的

·    「神的旨意」的特徵

1.    有其終極目的: 神行作萬事,是按照祂旨意的計畫,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弗1:3-14, 3:9-11)

2.    是永不改變的 (33:10-11, 6:17; 1:17)

3.    祂的旨意是萬事萬物實現的最終原因(但2:37-45;伯14:5; 6: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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