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徒造就第三講--聖經的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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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保羅弟兄
[提後1:13,約5:39]
6/2/2006


*本講是西敏斯特小教義問答的第三題。從二分法的原則來了解聖經的教導,首先要問的是信仰是什麼?其次是信了之後該怎麼做?

*聖經講到神與人的關係這方面時,裡面很清楚告訴我們要先信,然後在行為上活出主耶穌的”形象”。所以信心是生命的根,而行為是果,(提後1:13,約5:39)。因信稱義就帶出這種生命。

*誰來解釋聖經呢?天主教認為教會有此權柄;但是聖經是神的話,基督教認為,唯有聖靈才能使我們得到其中的奧秘。教會中的教牧要藉聖靈來教導聖經,(弗4:11)傳道人更要謹守神的誡命,
(瑪 2:1)使徒、先知、教牧等傳神的話和知識都要由聖靈帶領和光照,不能按私意超過聖經所說的。

*總之,聖經是關於對神的信仰和我們的本份,信心在先,行為在後,聖靈來幫助我們懂得聖經,順服聖經的教導,正確使用聖經對人都有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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