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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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樂平長老
10/24/2014


  • 8-9節保羅論到已婚但目前是單身的人,若能像他一樣為了專心事奉神而保持單身,是好的,這是有獨身的恩賜(林前7:32-35),但若是無法控制自己的性慾,那還是找個合宜的弟兄姐妹結婚的好,以免落入撒旦的引誘而犯罪。(保羅指出,信主的弟兄姐妹不應與不信主的人結婚。林後6:14-15節)。這段經文中“沒有嫁娶”與11節的“不可再嫁”,32節的“沒有娶妻”,34節的“沒有出嫁”都是同一個意思,就是指那些已經結過婚,但目前因離婚而單身的人。
  • 10-11節保羅此處所說的“離開”,“離棄”都是指離婚而言。按神的教導,除淫亂罪外,人是不可以離婚的(太5:31-32,19:3-9,可10:2-12,路16:18)。此處要明白一點,若人離婚不是因一方犯了淫亂罪,那麼離婚後就不可再婚嫁,應保持單身。因為在神的眼中,婚姻是神聖且永久的,所以這婚姻關係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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