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論系列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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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路加牧師
[賽11:9; 耶9:23-24; 約17:3; 加4:8-9; 弗1:17; 西3:10]
7/8/2007


今日講題:  認識神

·      我們人類被造的目的,就是要來認識神;而我們得救的目的,更是要恢復與加深對神的認識。『永生』就是「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17:3)

·       「認識神」的重要意義: 人一切所思想的,眼目所常仰望的都必須以神為中心。當人犯罪墮落後,就陷溺於自我中心的無知苦海中。感謝神在基督裡拯救了我們,使我們成為新造的人。這「新人」在「認識神」上漸漸更新,恢復造他主的形像(西3:10)。

1.      認識神是我們最大的榮幸(耶9:23-24; 林前1:31)。

2.      認識神是聖約應許的中心(耶31:34; 11:9; 2:14

3.      認識神是在基督裡得救的核心 (11:25-30; 17:3; 約壹2:3, 13-14, 5:13; 4:8-9)

4.      認識神是基督徒成長的要素 (1:17; 西1:10; 彼後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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