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同性婚姻的十大論點
9/27/2008


反對同性婚姻的十大論點

 

1)      智慧的累積:人類歷史的智慧結晶—拋開自然生物學的觀點不談(即異性結合,方可生育),從邏輯和一般常識的角度來看,婚姻是為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而設立的。

2)      建立同性家庭:當你建立了一個同性婚姻,你同時也建立了一個同性家庭。於是,甚麼才是孩童的最佳權益,成為眼前的一個問題。

3)      社會環境:同性婚姻使孩童面臨一個荒誕而未經試驗的社會環境。

4)      孩童的社會化:孩童需要成長,並了解男女、父母、和夫妻之間適當的人際關係。

5)      父親和母親的重要:孩童同時需要父親和母親。兩位最慈愛的母親無法替代父親,而兩位最慈愛的父親也無法替代母親的地位。

6)      明確的研究報告︰研究結果明確顯示在有父母雙親的家庭中成長的孩童總是表現得更好。

7)      有愛心、有文化的社會︰一個有愛心有文化的社會,總是成為無父或無母家庭的幫助, 它絕對不會在法律和公共政策上, 刻意去創造無父或無母的家庭。

8)      濫用婚姻︰婚姻一旦被濫用,它就毫無價值了。

9)      自助餐式的關係︰無論古今, 沒有一個社會在面對婚姻和家庭的議題時,曾用那種隨你選擇各種組合的自助餐式的心態來支撐它的社會體制。

10)  滑溜的斜坡︰將建立同性婚姻視為一種基本的權利,將會無形中破壞目前有關禁止一夫多妻的法律, 並為婚姻的“放任”形式開了一個新的合法先例。

 

上述這些論點是由約翰.史柏格先生根據愛家葛林.史坦頓先生的傑出研究所提出(Joy Pang 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