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同性戀泥沼-----轉載自舉目雜誌33期 (2)
11/20/2008


休息的時候,清楚地感受到了那句經文:“撒但就入了他的心。”我很快從床上爬起來,去了一個同性戀者常常聚集的地方,並犯了罪。

這又一次的墮入罪中,幾乎使我絕望。但我並沒有忘記神的應許:只要信靠祂,祂就必把我們從罪惡中拯救出來。

那個週日,在教堂裡禮拜的時候,傳道人帶領禱告:“那揀選了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那能使死人復活的神……”我心裡也呼喊:“那能使死人復活,能使同性戀者回轉的神啊!……”一股強烈的暖流,從我頭頂傾倒而下!

然而,隨後領聖餐的時候,由於我沒有受洗,不能領聖餐,我就匆匆地離開了。回去之後便又犯了罪。

第二次管教

神的管教第二次臨到了我。一個晚上,我又跑去那個同性戀者聚集的地方,和一個人聊了會兒天,並有了一些親昵的舉動。之後他匆匆離開了。我奇怪他走得那麼匆忙,過了一會兒才發現自己手機不見了。

我第一個反應就是:這是神又一次的管教。我當時的心情,居然是喜悅的!以前讀《優秀作文選》的時候,有篇文章寫到他喜歡被他父親打,我一直不理解,現在理解了。原來,被父親打,說明父親心裡面還有這個兒子,尤其是這個兒子正在罪中絕望的時候。

但我心裡仍很害怕,因為手機上有那麼多號碼,爸爸、媽媽,親戚、朋友,同學、同事等等,萬一被敲詐怎麼辦?萬一他把我的事情惡意地告訴別人,那該怎麼辦?

我當即找了個無人的地方跪下來,向神禱告:神吶,我要感謝你再一次管教了我,因為你是仁慈的神。你讓我丟了手機,這算什麼呢?你看我手上的十個指頭,連一個都沒有丟掉!神啊,我感謝你責備我、教訓我,你豈不是因為愛兒子,才管教他麼?凡你管教的,都是你所愛的。神啊,求你把我從這罪惡中救出去,因為我憑藉自己的力量無法逃離。

第三次管教

在這之後,我收斂了一點,卻還是會犯罪。過了兩個多星期,我又一次上網去找人。神的管教第三次來到了。

這次我遇到一個讓我很喜歡的男生。我對他很好,每次在一起的時候,都請他吃飯。一天晚上,我請他到一個比較貴的地方吃飯,像那樣的地方,我自己都很少去。在吃飯聊天的時候,他說話很衝,但我還是儘量順著他。突然他衝我發火,說想抽我耳光。

當時我忍了下來。但和他分開之後,我心裡難過極了。我回想幾年前,當我十七、八歲初戀的時候,喜歡上了一個男孩,向他坦白了之後,他卻冷漠地對待我,甚至對我推推搡搡、怒罵呵斥……

我開始發現,我一直以為自己在尋求愛人,其實追求的不過是一個偶像。我在成為同性戀者的過程中,也成為了一個偶像崇拜者──我心裡面想像的那個“完美的男孩”,沒有人可以達到。這個“完美的男孩”於是成了我的偶像,成了我一直尋找卻永遠也找不到的目標。我明白了,我之所以會在同性別的人中苦苦尋求愛情,源於撒但的欺騙!

我跪在地上默默流淚,我說神吶,我尋求愛,不料,卻受了驚嚇。我一直尋找完美的愛人,其實卻根本不存在,因為除了耶穌基督,世界上沒有人是完美無缺的!而我所尋找的愛,在基督外沒有任何人能給……

當我祈禱的時候,我感到有暖流在我頭頂流過,就像神在輕輕地撫摸我的頭。我的心裡得到了巨大的安慰。

第二天,我對那個男孩說,希望結束我們的關係,但我們可以成為一般的朋友。後來我們就只是一般的朋友了,而這段關係也成了我最後一段同性性關係。

夢中的呼求

不久,我忽然又意識到,如果要從同性戀的罪中走出,必須要戒掉手淫。於是我開始努力同時丟棄這兩種罪。

体內的情慾還是會上來攻擊,但沒有以前那麼猛烈。有的時候我半夜被情慾攻擊醒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