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態度

飛揚編輯室
[飛揚協會]
2/2/2005


一、 說明
國際羅伯海夫公司(Robert Half International),一個舊金山顧問公司,曾詢問美國一百大公司的副總裁及人事主任,請他們提出解僱員工的一項最主要原因。所收集到的答案,頗具啟發性。
二、 事實:
員工被解僱的七大原因,按次序是
1. 能力不足:30%
2. 跟其他同事處不來:17%
3. 說謊、不誠實:12%
4. 消極的態度:10%
5. 缺乏熱誠:7%
6. 拒絕或未能遵守命令:7%
7. 其他原因:8%

三、 解釋
上述七大被解僱的原因,能力不足固然佔據榜首。但從第二項到第六項,總共53%的原因,全跟態度有關。積極正確的工作態度,是保有工作、發展前途的最佳利器。1983年柯斯美國商業報導說,財星五百大企業的主管,有94%的人將他們的成功,歸因於積極的工作態度。(註)

四、 應用:
工作是貢獻自己、造福社會的機會,也是個人成長的機緣,一個人若熱愛工作,追求在技業上成長,對僱主忠誠,工作認真,和上司、同事、下屬都能合作無間,這種態度使個人有較佳可能營造出美好前途。

註:John Maxwell, Developing The Leader within you



重點經文
西 3:22
你們作僕人的、要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總要存心誠實敬畏主.
帖後 3:11
因我們聽說、在你們中間有人不按規矩而行、甚麼工都不作、反倒專管閒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