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教育面面觀(六)
好行為不再受鼓勵,教育機構

朱易
[飛揚協會]


遺產稅是納稅人死後交的稅,故俗稱為死亡稅。遺產稅扮演了社會公平的調節角色,原因只有富人才會被遺產稅套上。因此,遺產稅也被認為是富人稅,對於國會山莊的立法者而言,要取消遺產稅,可能會引起選民的反應,認為立法者只為窮人說話,因此,從來就沒有人會認為取消遺產稅的提案可以在國會通關。但今年的情形發生的變化,取消遺產稅的法案竟然可以連闖國會參、眾兩院,終于由總統簽字,讓遺產稅從此消失。

對於富人而言,遺產稅猶如他們龐大資產的緊箍咒,在他們身後,政府要拿走他們幾乎一半的資產。對於窮人而言,遺產稅只不過是無關痛癢的事而已。但是,真正受取消遺產稅最大影響的是各個非營利機構,這些機構長期以來,其捐款來源是遺產捐贈,而遺產捐贈可以給捐贈人帶來稅務上的好處。在樂善好捐的現象背後,有政府給予稅務好處的政策的鼓勵,因此,許多團體都成為“樂捐”好行為的受惠者。

在美國一年捐贈給各種非營利團體的兩千億元中,來自與遺產稅有關的捐贈佔百分之一,為一百億元。其中受惠最大的是教育機構,達三十二億元,其次為私人基金會,為三十一億元,再來是宗教團體,九億七千萬元,然後是藝術文化基金會,為兩億七千萬,等等。一旦遺產稅消失,當然稅務上的好處就談不上了。好行為一旦沒有實質的鼓勵,富人們是否還會象從前一樣在死後捐出大筆遺產給各種基金會,就成為一個問題。

以往國會在討論任何一個法案時,受益受損兩方的利益團體必然使開渾身的解數來在國會拉票,以求自己的利益受到保護。但在這次遺產稅的法案討論過程中,非營利團體並未采取行動來干擾這一提案的通過。不是這些團體對捐贈者們會繼續他們的好行為有信心,而是這件事令這些團體十分為難,不過問,萬一遺產稅被取消,則捐贈必然減少,但如果干預這一提案的過關,勢必得罪那些渴望從遺產稅重壓下解放出來的有錢人,而這些有錢人是他們的衣食父母,絕對不能開罪。

有人認為取消遺產稅會損害到捐贈的好行為,據財政部的估算,取消遺產稅造成每年減少損贈五十到六十億元,而首當其沖的就是教育機構,比如哈佛,如果因遺產捐款消失,其總捐贈款就會捐失百分之七至百分之十一,其總金額達三千五百萬元。專家們也認為,沒有了稅務上的好處,富人們肯定會從學校的基金會中走開。

不過富人們卻不這麼說,他們認為稅務上的好處並不是他們捐贈的理由,而稅務上的好處會讓他們捐贈得更多。八十年代中期,國會進行稅法改革,利益團體也擔心稅法改革會減少富人們的捐贈熱情,不過事實並沒有證實這個擔憂,因此,樂觀的人認為,捐贈的好行為不是由於稅法上的鼓勵產生的。因此,即使取消遺產稅,也不會減少捐贈金額。

美國樂捐好贈的行為,稱得上是世界上少見的,但如果稅法上的好處沒有了,是否還會有同樣的好行為呢?時間正考驗著美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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