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描述雖然可能不太現實,但青春期的性想像還是很受媒體和文化影響的,台灣過往幾十年來,女性的性解放正迎頭趕上,2011年的一項調查顯示,台灣年輕女性的性開放程度令人咋舌。20歲男學生曾經性交的比率,從1979年的29.3%逐漸成長為2007年的40.3%。而女性婚前性行為的比率,從1979年的5.3%攀升到2007年的35.7%,30年來增幅達7倍!負責研究的學者晏涵文指出,台灣年輕女性從「玉女」成為「慾女」。[14]不少案例也印證這種改變,如2012年一少女Rainfull與十八男生在列車舉行集體性派對,[15]2010年一名叫「茜茜」的19歲女學生在其部落格上載露點自拍照,並表明要「百人斬」(至少和100人發生性關係),大批男網民爭相表示要「協助」她完成心願。除了自稱與19至44歲的男人上過床,她在文中大膽描述3P、角色扮演等,其中一篇寫道:「I am a Bitch......Just Wanna Fxxk」(原文粗言,以x代替),又說「我是卑賤的,我是淫蕩的」。[16]亦有年青女生在捷運公然為男生口交的案例。
[2] 〈糾正案字號103內正0011〉,《監察院全球資訊網》,糾正案文可在這網頁下載:http://www.cy.gov.tw/sp.asp?xdurl=./CyBsBox/CyBsR1.asp&ctNode=910。 糾正案提及:「『青春水漾-Shall We Swim』影片,版權由內政部與該協會共享,內容教導探索性敏感帶、性高潮及進行性行為,影片出現『女對女探索身體』、『女明示男探索身體』及『男女生發生性行為』等畫面,如對未滿18歲學生播放或教導,可能觸犯禁止引誘兒童及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規定,學生如依該影片對未滿16歲者為性交或猥褻行為,將成立妨害性自主罪及性侵害犯罪,該影片對於可能觸法情事卻無片語隻字提及,且該影片以影像及對白為強烈性暗示,依法應列為限制級,至少應列為輔導級;該影片企劃書卻明載以國高中生為主要對話對象,內政部對該影片之審查不僅流於形式,而且未依法審查分級即同意發行公播版,致使該影片對許多國小、國中及高中學生播放,因而引起家長諸多恐慌及反彈,核有重大違失」,因而譴責內政部未盡審查和分級之責;台北市政府亦有虛報的嫌疑:「惟該府嗣後辯稱:上開統計表因學校填報人員認知差異倉促回報,故數據與事實不符……該市國小僅2校播放該影片約1分鐘廣告片段,國中僅1校由播放約2分鐘片段,部分學校由講師片段播放該影片作為家長親職教育及教師增能研習之教材,重新調查情形詳如附表五等語。然而,經本院調查,臺北市成功高中、志仁高中、忠孝國中及金陵女中等400位中學生曾參加該影片首映會,並有明倫高中高二兩個班級學生看過影片,與附表五所列數據顯不相同,所辯係卸責之詞,並無足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