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漠甘泉 05/03



「到那時候,凡求告耶和華名的就必得救」(約珥書二章三十二節)。 為什么我不求告耶和華的名呢?為什么我還要跑東跑西去請教我的親朋鄰舍呢?神不 是就在這里么?神不是聽禱告的神么?為什么我呆坐著設計籌划呢?為什么不立刻把自己 和重擔一起交給主呢? 直跑,是頂近頂快的一條路。為什么我不立刻跑到活的神那里去呢?除了主以外,在 天下人間,別無拯救。 我不必先考慮我有否資格去求告他,因為那“凡”字已經足夠包括我在內了。“凡” 字指著我,也指著任何人,每一個人。所以我要憑著經上的話,立刻去求告那應許的主。 我的事情非常緊急,我不知道怎樣才能得著拯救﹔但是這不是我的事,乃是主的事。 他既應許了,必會設法遵守他的應許。順服他的命令是我的事﹔替他設計不是我的事。我 是他的奴隸,不是他的參謀。我只消求告他的名,他必施行拯救。 ∼司布真(C. H. Spurge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