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愛生命,願享美福(二) (1)
5/24/2014


熱愛生命,願享美福(二)
聖經 彼得前書3章8-11節
前提
上個禮拜,我們提到神呼召我們成為基督徒,要我們成為社會中的好基督徒、工作中的好基督徒、以及家庭中的號基督徒,並且以「熱愛生命,願享美福」方式,以生命影響生命的方式,在各個角色上盡心竭力追求蒙福的人生。
從自律的原則來看,這是彼得告誡當代基督徒「熱愛生命,願享美福」通則的第一個步驟。彼得認為一個好基督徒在自律的原則須具備條件如下:
第一個條件:你們要同心
第二個條件:彼此體恤
第三個條件:相愛如弟兄
第四個條件:存慈憐謙卑的心
這裡的「自律」是指「愛」的自制。「自律」在希臘原文字根有「緊握」或「抓住」的含意,也就是形容一個人能抓住自己,並且全力控制自己的力量。自律是基督徒最基本的態度和特性。一個基督徒依靠聖靈的力量,能對每一件事有所節制,不讓自己的慾望控制我們的生活。自律的概念不僅意味著基督徒不沾染惡習,如好爭、好鬥……等等,這種自律的生活富有紀律的特性,讓上帝的旨意在聖靈引導生活的一切領域。
從互動的原則來看:
彼得前書3章9節說:「不以惡報惡,以辱罵還辱罵,倒要祝福;因你們是為此蒙召,好叫你們承受福氣。」彼得認為一個「熱愛生命」的基督徒除了必須了解並堅定抱著:同心、體恤、相愛、存謙卑的心的生命原則外,要我們盡心竭力跟隨神,成為合神心意的人,走進人群去服事人,並在人與人的之間建立良好的互動,傳揚基督。所以「熱愛生命,願享美福」的第二個原則就是要建立人與人的之間良好的互動原則,這是我們基督徒在人際關係中所當遵行的守則。
使徒彼得要我們知道每一個基督徒都蒙受這個呼召,神要我們「成為一個祝福者」。因為基督徒要從人與人之間的互動中,有效的將「神的愛」表現出來,作一個化負為正的行動,把神的平安祝福帶給週遭的人!
這種人際關係得互動原則如下:
一、不以惡報惡(禁止報復行為):
彼得前書3章9節說:「不以惡報惡……倒要祝福;因你們是為此蒙召,好叫你們承受福氣。」,為甚麽彼得要我們基督徒以這樣崇高標準的人際關係來生活?「不以惡報惡」,對我們有甚麽益處?從彼得前書3章9節的上下文來看,我們可以很清楚找到問題的答案;彼得要我們明白「不以惡報惡」是正確的做法,是以「仁愛」為行動,以謙遜為表現,來表達神對世人的愛。就如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前書5章15節說:「你們要謹慎,無論是誰都不可以惡報惡;或是彼此相待,或是待眾人,常要追求良善。」
教會是承受神祝福並釋放祝福的管道。世人若以惡對待我們,我們應以善回應,讓神的生命從我們身上湧流出來,這樣我們就可以承受那在基督耶穌裡,神給亞伯拉罕的祝福。創世記12章1-3節上帝曾對亞伯拉罕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我們信耶穌的人,全然繼承耶穌為我們所得著的,我們不但蒙祝福,也有能力和權柄來祝福遍地。就如保羅在羅馬書12章17-18節說:「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
事實上,「以暴制暴」雖然只能暫時消彌罪惡,但卻無法改變惡人。「以惡報惡」更不會使真正的惡人害怕而不敢去做惡。「以惡報惡」充其量僅僅是給予那些行善者提供良心上的些許慰藉,對惡的本身無法有任何本質上的幫助或改變。
基督徒應該以上帝的眼光來看世界,因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