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愛生命,願享美福(二) (3)
5/24/2014


經文很清楚要告訴我們,當不公不義的事臨到,或為義受逼迫的時候,對於自己,第一個原則我們基督徒必須照著福音──捨己、背十字架的原則,即是不求自己的好處:第一、不要和惡(人)作對;第二、不要報復,不要以惡報惡,反要以善勝惡;第三、不要自義,總要忍耐;第四、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為義受逼迫。因為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其次,如果我的捨己反叫惡人更墮落、猖狂、不能認識神,也讓鄰舍更受傷害,就應該按第二個原則──律法(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和愛心的原則,即是為惡人和鄰舍的好處:第一、公義要得彰顯,罪惡要受懲罰;第二、要為仇敵禱告和祝福;目的是使惡人能悔改,鄰舍得保障。
以美國總統林肯為例,林肯總統對待別人一向都很寬容。一次,林肯下令調動一些軍隊作戰。可是,戰爭部部長史丹頓卻拒絕執行命令,還大罵道:“如果是總統下這種命令,他就是一個該殺的傻瓜!”這話很快傳到了林肯的耳朵裡。手下的人都以為林肯會大發雷霆,沒想到他並沒有生氣,而是平靜地說:“史丹頓通常都是對的,我應該去聽聽他的意見。”林肯立即來到戰爭部。史丹頓向他指出了命令的錯誤之處。林肯認真考慮了一會兒後,毫不猶豫地收回了自己的命令。林肯不但對部下很大度,就是對自己的對手也很寬容。有的人曾對林肯說:“您不應該和那些反對您的人交朋友,而是應該消滅他們!”林肯微笑著說:“我使他們變成了我的朋友,難道我不正是在消滅敵人嗎?”林肯的回答讓大家就像是啞巴媳婦回娘家一樣───無話可說。
事實上,卡內基曾花了十年的時間研究林肯的一生,他發現林肯年輕時,不僅喜歡評論是非,還常寫信、寫詩諷刺別人,甚至會把寫好的信丟到路上,故意讓當事人看到。因為林肯喜歡這種充滿挑釁的風格,終於為林肯惹來了麻煩。有一次,他又寫了一封匿名信諷刺當地一位政客。當事人十分氣憤,終於查出了寫信的人,並要求決鬥。要不是在最後一刻,有人出來圓場作和事佬。否則,美國歷史上可能就少了這樣一位重量級的人物。林肯後來謹記教訓,不再寫信罵人,也不再任意嘲弄別人。林肯終其一生,他都把一句話當作座右銘:「你不論斷他人,他人就不會論斷你。」
假如有人罵你是一個笨蛋,你應該怎麼辦呢?親愛的弟兄姊妹!你是否能像林肯一樣,虛心接受這種侮辱,而祝福人?
從成長的原則來看
在成長之路上神用時間作為基督徒的成長的要素,靈命成長不是在真空的狀態中培養的,而是必須放在與神與人的關係中,並且從人與人互動中深入生活層面。這與我們是否能夠「承受福氣」有非常密切的關係,對基督徒而言,這不只是關乎我們的「得救」問題,更重要的在於我們是否能夠過著「得勝」的生活;因此所需要注意的不只是要有「美好的生命」,更強調是要活出「美善的生活」。因為主揀選我們的目的,是要我們活出這樣的見證來。
彼得前書3章10-11節說:「因為經上說:人若愛生命,願享美福,須要禁止舌頭不出惡言,嘴唇不說詭詐的話;也要離惡行善,尋求和睦,一心追趕。」彼得在這裡引證詩篇卅四篇十二至十六節的話,作為勸勉信徒的根據。彼得要我們每一個基督徒有責任從「言語」、「行為」、「愛心」、「信心」四方面讓我們期許教會是能帶給人生命、享美福。
一、在言語上口出恩言(禁止舌頭,不出惡言):
口出恩言是「熱愛